郑州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展信用担保贷款的操作细则》,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该《细则》即日起实施。
1、个人信用担保贷款
根据《细则》,正常经营满12个月、且在郑州市连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的自主创业人员,申请不超过10万元国家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经区劳动保障部门推荐,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评估认定可免除反担保,贷款期限12个月。
2、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贷款
在原有住宅抵押贷款基础上,增加不动产抵押品种,将写字楼、商铺、别墅、土地厂房等纳入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范围,同时放宽不动产年限和房产所有人年龄限制。
另外,正常经营2年以上,对诚信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经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认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信用担保贷款,贷款期限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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