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持证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放管服”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以信用为手段加强持证企业证后监管,以精准监管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准入秩序,河南能源监管办决定开展2022年度持证电力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和现场检查企业范围
(一)自查企业
今年自查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为2023年底前到期的278家企业;发电企业为2015年-2017年期间取证的124家企业;供电企业为郑州、新乡、许昌、信阳、周口、驻马店六地市所属市、县级电网企业52家和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润奥供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增量配电企业13家。
(二)现场检查企业
我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关于“电力业务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持证企业抽查比例为5%-10%,频次为两年一次” 、“随机抽查分为比例抽查和条件抽查”的规定,在上述自查范围内结合自查情况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今年现场检查企业名单。
根据信用监管相关要求,我办将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根据日常投诉举报情况、许可申请资料审核情况、企业信用状况,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信用等级为失信及以下级别的企业、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的企业开展重点定向检查。
企业可通过信用能源网站查询信用信息、进行异议申请、申请信用修复等,网址www.creditenergy.gov.cn。
自查的持证企业名单详见附件,随机抽取和定向检查的现场检查企业名单另行通知。
二、自查及现场检查重点
(一)发电业务许可
1.持证企业许可条件保持情况,主要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及生产运行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相关资格等;
2.企业登记信息变动情况;
3.机组变更情况。
(二)供电业务许可
1.持证企业许可条件保持情况,主要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及生产运行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相关资格等;
2.供电区域及地理平面图、供电网络分布和供电营业分支机构情况、供电设施情况等;
3.遵守许可制度情况,是否存在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等(需按要求报送2021年度主配网工程、高压用户工程项目明细表);
4.企业登记信息变动情况。
(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1.许可条件保持情况。
2.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包括是否存在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出租、出借、挂靠许可证等情况(需按要求报送2021年度承接的工程项目明细表);
3.企业登记信息变动情况;
三、检查步骤
(一)企业自查
企业结合检查重点,认真汇总相关情况开展自查,并在4月30日前在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平台监督检查任务模块上传提交自查情况,无特殊情况无需报送纸质资料。
(二)现场核查
5月份起我办将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取结果和根据信用情况确定的定向监管名单组织开展现场核查。
(三)情况通报
自查、现场核查结束后将形成情况通报,通过我办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结果运用
根据国家能源局印发的《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2018版)》《国家能源局关于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信用监管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明确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将企业整改及行政处罚事项确定相应的失信行为类别,归集到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纳入信用记录;对较重失信行为、违规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等根据规定程序列入重点关注名单或联合惩戒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五、联系方式
(一)发电、供电企业联系人:宋 晓,0371—65837880;
(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联系人:刘昊,0371—65836568;
(三)自查任务办理网址:河南能源监管办官网henb.nea.gov.cn,右侧行政许可申报平台,许可系统客服电话4006874109。
附件:1.自查发电企业名单
2.自查供电企业名单
3.自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名单
来源:http://henb.ne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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